《2023 年家庭法修正案》(Family Law Amendment Act 2023)已于2024年5月6日正式生效 。该案将审理子女抚养问题,明确了法院在确定符合儿童最大利益的因素时,必须考虑的事项;以及分居的父母如何为孩子的长期问题做出决定。
推翻旧有考虑因素结构
在改革之前,家庭法第 60CC 条包括的 “孩子最大利益原则” (Best Interests Principals),分为:
1. “主要考虑因素” (Primary Considerations),即孩子与父母双方建立有意义关系的好处和保护孩子免受伤害的需要。
2. “额外考虑因素”(Additional Considerations),包含13 个考虑因素和“法院认为相关的任何其他事实或情况”。
以上两级结构已被取消了。
更新后的家庭法第 60CC 条,引进六个“一般考虑因素” (General Considerations),包括:
• 孩子和看护者的安全(包括任何家庭暴力史和家庭暴力令)
• 孩子的想法
• 孩子的发展、心理、情感和文化需求
• 就满足孩子发展、心理、情感和文化需求,每一位看护者的个人能力和寻求协助的能力(例如寻找家人或聘用托儿所代为照料)
• 与父母及其他对他们重要的人(例如祖父母和兄弟姐妹)建立关系对孩子的益处;以及
• 与儿童的具体情况相关的任何其他内容。
这六个因素具有同等权重,法院会考虑整体而不会着重于单一因素,以促进孩子的福利和发展。
如果您要求法院确定养育令,请务必向法院提供理由证明您要求的命令符合您孩子的最大利益。
孩子利益优先
孩子可以表达自己观点
家庭法承认了儿童被倾听的权利,并简化了之前的第 60CC(3)(a) 条款, 给孩子表达意见的机会。当然,法院仍会酌情决定给予儿童观点多大的重视。
另外,现在审理孩子抚养时,法院需要任命独立儿童律师 (ICL) 独立代表儿童的利益。 与过去不同的是, ICL 现在必须与儿童会面以征求他们的意见。
关注孩子的发展、心理、情感和文化需求
新法案引入全新的考量因素,法庭必须考虑孩子的多方面发展和不同需求,包括现有的第 60CC 条因素 ─ 孩子和/或父母的生活方式、文化和传统,或小孩可能有的任何发展问题或心理问题。法官将采纳更广泛的证据,而不再一味注重孩子以前与谁一起生活。
例如,孩子一直住在澳州,并且稳定地上学、有本地社交圈子,那么如果父母一方想把孩子带回中国继续接受教育,法院将会考虑对孩子的影响,因为这将极大地改变孩子的发展。如果法院认为这不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并且孩子可能会因这些巨大的变化而受到影响,法院将不会允许父母一方把孩子带回中国。值得注意的是,这将意味着孩子不能定期见到另一位监护人。
孩子监护权的改革
在过去,法院会将监护权授予能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的一方。
现在法庭将评估每位父母/监护人照顾孩子的能力。双方都必须有能力满足孩子的成长、心理和情感需求。法庭也会考虑双方自身寻求家庭成员协助他们照顾孩子的能力和意愿。此外,法庭可能会要求审查孩子的照顾历史,与父母双方的关系性质,父母对孩子的态度,以及双方对父母责任的态度。看看哪一方可以与孩子建立更好的关系。
例如,如果您的父母为您提供经济和家庭支持、在澳大利亚永久居住并与(外)孙子关系良好,在您寻求监护权时,法庭会倾向给予您有利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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